客户端

看吴忠app

微信

吴忠官方微信

微博

吴忠官方微博

位置:首页 >推荐
涉黑涉恶,称霸一方,宁夏这伙黑恶势力被判刑,首犯获刑25年!


12月17日,平罗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海等14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并公开宣判。

被告人王海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虚开发票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十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3名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名,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二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被告单位宁夏海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虚开发票罪,数罪并罚,被判处决定执行罚金3050万元。

宣判现场

群众通过室外大屏幕观看宣判

平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上世纪90年代中期,被告人王海以血亲、姻亲为纽带,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通过经营砖厂,侵害他人利益,打压排挤同行,实施了随意殴打他人、强占集体土地、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1995年,王海与王某、洪某某等人实施了非法拘禁砖厂承包人王某某及砖厂工人的犯罪行为,在贺兰县及周边逐渐形成恶名,形成了以王海为首的犯罪团伙。至1997年该犯罪团伙逐步演变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2002年以来,王海以宁夏海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依托,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强迫交易、虚开发票、故意毁坏财物、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赌博、偷税、串通竞拍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经济利益,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对贺兰县金贵镇周边区域制砖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并对贺兰县、银川市兴庆区等地的房地产行业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逐步形成了以王海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平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海等人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对相关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威慑,致使合法利益受到损害的群众不敢举报、控告,同时利用组织势力、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该组织骨干成员稳定、人数众多、层级分明、纪律严明、分工明确,以被告人王海为首的犯罪组织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王海对整个组织的发展、运行、活动进行决策、指挥、协调、管理,应当按照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中有3名被告人系该犯罪组织的积极参加者、骨干分子,4名被告人系一般参加者,均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上7名被告人还实施其他犯罪,应数罪并罚。其他6名被告人、被告单位宁夏海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虚开发票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名。根据各被告人、被告单位的犯罪事实、性质、危害程度及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卷宗达300余册

案件卷宗达300余册

案件卷宗达300余册

据了解,本案涉案人数众多、证据复杂,判决书长达600余页、34万多字。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平罗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对本案公开宣判,并通过室外电子大屏幕直播了宣判过程。

责编:李娜

网友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全部评论 0条评论
    暂无评论

请先登录

取消
确定

最小化

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