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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公告

吴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公告

(第二号)

吴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27日选举:

王海燕(女)为吴忠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现予公告

吴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1月27日

吴忠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王海燕同志简历

王海燕,女,1970年1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宁夏银川人,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9月参加工作。

1987.09-1989.07宁夏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9.07-1989.09毕业待分配

1989.09-1990.05银川郊区文教局职员

1990.05-1994.10银川市城区物价局办事员

1994.10-1999.11银川市城区物价局科员

1999.11-2002.10银川市城区物价局副局长

(1998.08-2000.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2002.10-2003.02银川市城区经济发展统计局副局长

2003.02-2003.10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2003.10-2004.07银川市兴庆区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004.07-2005.02自治区纪委办公厅文秘处正科级干部

2005.02-2006.08自治区纪委办公厅文秘处主任科员

2006.08-2008.11自治区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科员(其间:2007.01-2007.10借调中央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工作)

2008.11-2012.12自治区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2006.09-2009.07宁夏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12.12-2015.02自治区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其间:2012.12-2013.07借调中央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工作;2014.03-2015.05借调中央纪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工作)

2015.02-2017.02自治区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副处级)、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其间:2015.11-2015.12借调中央纪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工作)

2017.02-2017.03自治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副处级)、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2017.03-2017.08自治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正处级)

2017.08-2018.01自治区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正处级)

2018.01-2018.11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一执纪监督室副主任(正处级)

2018.11-2019.04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一执纪监督室主任(副厅级)

2019.04-2020.12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主任(副厅级)

2020.12-2021.01吴忠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21.01.27在吴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当选为吴忠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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