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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拟推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

吴忠市拟推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

(2021年3月17日)

按照自治区民委《关于做好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推荐5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现将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1、吴忠市

2、同心县

3、利通区金星镇

4、青铜峡市裕民街道怡园社区

5、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7日-3月2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推荐对象的问题或线索,请以电话、信函或来访的方式向市委统战部举报。来信请寄吴忠市行政中心825室(邮政编码:751100)。举报电话:0953-2131007。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市委统战部办公室。受理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的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市委统战部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被举报人的推荐对象资格。

中共吴忠市委统一战线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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