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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公安加强派出所工作有实招

连日来,吴忠市公安局先后研究出台一系列含金量十足的改革举措,“出实招”持续加强派出所工作,推动派出所工作实现系统性重塑、流程性再造,真正实现吴忠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提高、动力增强。

  日前,市公安局研究制订《贯彻落实吴忠市公安机关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暨深化社区警务改革现场会任务分工清单》,明确18项具体任务牵头领导、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间,各分县局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工作,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为进一步理清派出所职责边界,市公安局研究制定《吴忠市公安局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指导意见》,提出派出所可负责办理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派出所投案、群众将犯罪嫌疑人扭送到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民警获取线索可直接破案等7类一般刑事案件。派出所不办理发生在辖区内的故意杀人案、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案、强奸案、抢劫案、绑架案及重大、复杂的贩卖毒品案等11类刑事案件。派出所在进行现场先期处置后,依程序移交有管辖权的其他警种、部门办理,并积极协助、配合做好侦查调查工作。

  全面推行派出所“一室两队”运行模式,在警力较多的城镇派出所因地制宜推广“一室两队”基本模式,在警力较少且不具备“一室两队”运行条件的农村派出所实行“一警多能”模式。按照综合指挥室、案件办理队、社区警务队2:4:4人员配备标准保障“室队”警力,明确“室队”工作职责,健全完善派出所与专业警种协作配合、加强派出所室、队衔接联动、完善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

  从11月1日至12月31日,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市19个派出所开展不办理刑事案件警务机制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刑事警情接处警衔接机制、刑事案件受案立案移交、联动协作配合、管辖争议案件处理等六项工作机制,明确法制、刑侦、治安、国保、禁毒等部门在派出所不办理刑事案件改革试点中承担的职责任务。从完善体系、厘清职责、创新机制、落实保障四个方面研究形成工作做法和经验,为全市全面推开派出所不办理刑事案件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实践依据。

  此外,市局修改完善考核细则,落实市局考核分县局、分县局考核派出所和社区民警两级考核模式,以压实社区民警压降发案责任、下沉社区开展工作及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为考核重点,有效激发民警工作的主动性。(记者 吴海燕)

责编:武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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