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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吴忠市利通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吴忠市利通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吴忠市利通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6日至8日召开,会期三天。

建议会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利通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利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和批准利通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利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2020年利通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利通区财政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利通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利通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补选利通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九、其他。

特此公告。

吴忠市利通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2月25日

责编: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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