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法院干警正在检查“电子封条”。
近日,利通区法院首次使用电子封条对辖区内一处涉案房产进行查封,对涉案房产形成全天候监控、取证,保障司法拍卖程序顺利进行,这在我市法院系统尚属首例。
这起案件被执行人涉及多起民间借贷案件,执行过程中,利通区法院执行局依法查封并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名下房产,但被执行人一直避而不见,并通过多种手段阻挠法院执行。鉴于被执行人在申请执行人和执行法官多次敦促下仍拒不配合,2021年1月下旬,在涉案房产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利通区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对涉案房产加装电子封条。
利通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王鑫说:“纸质封条在执行实践中存在着容易自然脱落或易遭到人为损毁、威慑力不足等缺点,且无法对非法损毁封条、违法进入查封场所、破坏查封现场的违法者及其违法行为进行证据固定,影响下一步法律责任的追究。”
“电子封条”全称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相比传统封条具有加装牢固、实时监控与自动报警等智能化优点,内设声光警示系统,对企图破坏设备的人员会立即自动发出声光警。该系统内置180度网络拍照功能,能对任何破坏或企图破坏设备的相关人员及其行为进行同步录像取证,并将现场录像作为证据同步发送到执行人员的手机终端,有助于法院第一时间知悉情况、固定证据,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近年来,利通区人民法院充分借助智慧法院建设,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创新力度,全力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利通区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373件,执结3615件,结案率82.67%;实际到位金额4亿多元。“我们将进一步推广‘电子封条’的应用,通过科技手段助力执行,努力打造‘互联网+执行’的模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利通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赵军说。(记者 吴荣 邹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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