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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在路上 | “首违免罚”!国庆假期吴忠交警柔性执法让游客更舒心

开栏语

党的二十大指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近年来,我市将人民城市建设的工作要求转化为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的务实行动,一年接着一年干、一件事接着一件事办。从今天起,吴忠市新闻传媒中心推出“建设人民满意城市,我们在行动”专栏,陆续推出我市各部门在提升群众满意度行动中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

“请把车辆停入停车位。”“女士,这个位置有限时停车,请您注意把握时间。”……10月1日,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管一大队副大队长张静文在执勤过程中,通过采取“喊话式”温馨劝导,让执法更加人性化。

国庆长假期间,针对外地游客因不熟悉道路而发生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车辆实行“首违免罚”提醒警示,切实用人性化执法传递温暖和善意,提升服务质量,让所有外地游客都能乘兴而来、尽兴而归。

据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秩序管理大队大队长王刚介绍,对外地游客来说,初到吴忠可能因不熟悉路况,造成违反交通规则,只要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符合“首违免罚”规定的,吴忠交警在“十一”国庆节期间,通过实行一般违法首次警告、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常见违法先行提醒等举措,为外地游客畅游吴忠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王刚表示,一般违法是指未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且交通违法发生前半年内,车辆和驾驶人在全区没有违法行为记录、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的,可以给予警告处罚。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首次违法警告清单中的违法行为,符合“首违警告”适用情形的,按警告处理。针对交通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影响通行和安全后果,法律规定可以给予警告且无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常见违法先行提醒主要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章停车等违法行为。通过先行发送短信提醒的方式,督促当事人按要求主动纠正的,不予处罚。

记者:吴荣 见习记者 董泊麟

编辑:王艳蕊 校对:马宝勤

审校:何磊

审核:毛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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