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市农业农村局、市森林公安局、利通区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督察组,全方位开展执法检查,并积极向沿岸村民及垂钓者宣传禁渔政策,着力提高村民法律意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黄河吴忠段及其附属水域为禁渔区,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为禁渔期,在规定的禁渔时间和范围内,严禁任何人在水域内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允许一人一杆一钩的休闲垂钓,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视情节处以罚款甚至刑事处罚。
吴忠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人员周学林介绍,我市自2003年起,连续15年对全长69公里的黄河宁夏吴忠段实施休渔,对黄河卫宁段兰州鲶及黄河青石段大鼻吻鮈2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吴忠段实施全年禁渔。2024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工作人员237人次,全面开展黄河禁渔、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专项执法行动。配合公安部门破获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查获非法捕捞黄河野生鱼类大鼻吻鮈、拟鲇高原鳅共1132条。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禁渔工作“线上+线下”常态化宣传,通过“岸上查、河边巡”等多种方式,强化禁渔巡查。针对偷捕偷钓行为发生较多的重点点位,盯紧夜间、凌晨等重点时段,增加人手,强化巡查蹲守,持续做好辖区内禁捕水域夜间巡护,确保监管无死角。与此同时,我市还开展增殖放流,自2010年以来,共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8次,向黄河吴忠段投放各类鱼苗及水生动物2.5亿尾。
“现在是鱼类春季产卵期,也是保护黄河渔业资源的重要时期,这段时间我们将会加强执法行动力度,对放网的、电鱼的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不要非法捕捞,保护渔业资源人人有责。”周学林说。
记者:吴荣 见习记者:马昊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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