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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探索巡察监督有效路径

“我们通过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发现了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郑长秋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滥用职权问题线索,目前郑长秋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判处刑罚,同时推动财政系统健全43项制度规范。”福建省三明市第九轮巡察期间,专题培训会上,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进巡察监督贯通融合、做实整改“后半篇文章”的成果运用。

  这也是三明市探索思想贯通、责任贯通、机制贯通、组织贯通的“四个贯通”巡察监督有效路径,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扎实努力。

  针对责任传导脱节、监督责任落空等问题,该市健全完善市县巡察与纪委监委、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市县巡察工作各环节的责任分工、对接要求、程序操作、问题线索移交、成果运用等方面的责任贯通,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直查快办,并对4个单位评先评优人选提出重新调整建议,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自查自纠财政性资金等方面问题23个,督促完善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协同发力,该市健全完善巡前、巡中、巡后的协作机制,绘制巡察工作流程图,巡前召开沟通协调会广泛收集各职能部门掌握的被巡察单位有关问题,巡中组建巡察“智库”邀请有关专家参与会诊研判,巡后由巡察办组织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巡察组组长、联络员召开听审会,注重把握政治因素、政治要求,透过问题现象查找政治偏差,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有效解决问题、破解难题,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协同性、有效性。

  “巡察监督的方向在基层、重点在基层。打通巡察监督与各方面监督的内在联系,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该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通过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制度机制建设,把“四个贯通”具体化、制度化、流程化,提升整体监督质效,达到“1+1>2”的效果,切实把巡察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福建省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 冯国刚)

责编: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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