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执行到位资金71万余元,及时发放给18位农民工,一次性执结18案,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2022年6月初,黄某、杨某等18人先后到青铜峡市新材料基地某建设工地从事土方拉运、基坑回填等工作。工程结束后,作为施工现场负责人的冯某未支付劳动报酬,而是向黄某等人出具了欠条。后冯某未按约履行给付义务,黄某等人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冯某承诺于2023年2月28日前一次性付清上述人员工资及运费,到期后冯某仍未给付。
今年3月,黄某等18人陆续申请强制执行。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利用网络查控、传统查控等方式查找被执行人冯某现承建的案涉工程有部分欠款未结清。执行干警顺着该线索进一步调查,并向冯某核实,冯某答复该部分工程款系其挂靠某建筑公司(承包方)施工后的未付工程款。基于案件实际执行情况和调查确认的事实,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依法向某建工集团发出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扣留、提取冯某以某建筑公司名义在其公司的工程款71万余元。
与此同时,执行干警于今年4月在青铜峡市某茶亭发现冯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冯某却表示自己无力给付案涉钱款,面对冯某的拒不配合,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今年5月,冯某家属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将案涉执行标的在1万元以下的案件于当日履行完毕,另凑10万元用于支付其他申请人的案款,并承诺配合法院积极处理未付工程款。为加快执行进度,法院对冯某解除了拘留措施,将冯某家属交来的案款及时分配给各申请执行人。至此,黄某等18人系列执行案件执结5件,到位金额22万元。
当案件顺利推进,干警们认为成功可期时,却再起波澜。今年7月,某建工集团为拖延付款,以工程款已付清且公司与冯某无合同关系为由,提出执行异议。冯某在被解除拘留措施后随即到外地工作,无法联系,致使案件陷入困境。面对难题,执行干警另辟蹊径,与冯某挂靠的某建筑公司取得联系,在向公司负责人了解工程结算进展和履行情况的同时,向其讲明案件执行情况及涉及的法律关系。经干警多次交涉、督促,某建筑公司与某建工集团最终于2023年10月完成工程结算,并就未结工程款作出确认。
日前,某建工集团将49万余元工程款打入法院账户,黄某等人系列执行案件最终得以圆满执结,执行到案钱款总计71万余元。
记者|马一萍
责任编辑|王艳蕊
校对|邵玉璐
审核|毛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