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吴忠早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于2022年9月2日吴忠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
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促进吴忠早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2022年9月2日吴忠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为促进吴忠早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餐饮消费需求,持续提升早茶文化地标城市、民族美食文化地标城市的品牌影响力,助力吴忠绿色发展先行市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如下决定。
一、促进吴忠早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应当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品质优先、传承创新的原则,推动早茶产业特色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增强早茶产业对相关产业的辐射带动力。
二、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早茶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根据区域特色和产业发展态势,科学规划,分类指导,重点提升利通区、青铜峡市城区早茶产业核心区域,协同推进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早茶产业培育和发展。
三、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早茶产业发展的财政扶持力度,推动早茶产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金进入早茶产业,推动早茶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早茶产业经营特点的信贷产品,发挥产业融合、小微企业、创业担保等担保基金作用,支持早茶经营者创业发展。
四、市、县级人民政府建立早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协调机制,统筹解决早茶产业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发改、商务、文化旅游、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工信、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早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五、餐饮行业协会应当充分发挥自律管理、协调服务作用,根据各类早茶门店的经营情况,开展分类分级指导服务工作,搭建行业人才培养、业务交流、对外合作等平台,推动早茶产业标准化建设和品牌培育保护,为早茶经营者提供信用评价和行业评定等服务,促进公平竞争。
市、县级人民政府民政、商务、市场监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并根据有关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餐饮行业协会开展早茶产业服务引导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六、鼓励行业协会和早茶经营者加强早茶餐饮产品的品质管控,对牛肉面、八宝茶、面点、菜品等主打品种进行改良提升,向精致化、品质化方向发展。深入挖掘利通区羊杂、青铜峡手工面、盐池荞剁面、同心油炸面点等当地特色品种,抢救失传工艺及产品,传承骨汤熬制、调味料独特配方、手工制作等传统早茶工艺,推动药食兼用食材入餐,拓展本土化早茶品种。
鼓励早茶经营者借鉴吸收广式、淮扬等地早茶餐饮的先进理念及工艺,加强早茶餐饮产品研发创新,改善早茶茶饮方式、品质,为用户提供差异化的早茶产品和舒适化的早茶文化消费体验。
七、鼓励早茶经营者适应餐饮消费市场需求变化,开展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鼓励支持优秀早茶企业品牌化、连锁化、高端化发展,充分发挥其市场开拓、人才培养、品牌推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早茶产业整体发展水平。
八、早茶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操作规范,注重门店环境建设、文化挖掘和氛围营造,提升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引导消费者遵守消费秩序和公共卫生行为规范,为消费者提供诚信、放心、舒心的用餐环境。
九、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和改进对早茶产业的监管和服务,及时排查整治早茶产业全链条食品安全、餐饮品质、服务质量以及影响消费的突出问题,持续提升早茶产业发展环境。
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食品质量检测、质量追溯体系,推进优质绿色原辅材料生产、加工、保鲜、包装、物流配送供应链建设,为早茶产业提供安全可靠的食材供给。鼓励早茶企业发展餐饮半成品及成品工厂化生产和便捷化供应。
推进特色餐饮、健康养老、旅游休闲、购物等集聚区建设,配套布局特色早茶店及早茶文化展示体验场所,并纳入吴忠“美食地图”和旅游线路,推动早茶产业与观光休闲、康养服务等产业联动发展,拓展“游在宁夏 吃在吴忠”品牌发展空间。
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早茶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支持行业协会制定和推广吴忠早茶团体标准。有关部门应当为制定和实施早茶标准体系提供业务指导、资金支持。
十二、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宣传推广吴忠早茶公共品牌,鼓励早茶经营者依法注册商标专用权,建立健全吴忠早茶产业品牌保护以及产品工艺、配方等商业秘密的依法保护机制。
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管、商务部门应当支持和指导行业协会注册吴忠早茶集体商标。
十三、市、县级人民政府商务、工信部门应当支持早茶经营者入驻电商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早茶经营者开展网上营销、美食鉴赏、用户互动等服务,发展新兴餐饮业态。
十四、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人力资源部门应当统筹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加大餐饮职业教育投入,加强餐饮经营管理人员、烹饪技师、服务人员分级分类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早茶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鼓励行业协会整合利用区内外知名餐饮企业、职业技术院校等专业培训资源,为早茶经营者搭建培训平台,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
十五、市、县级人民政府文化旅游、商务等部门应当加强早茶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工作。
支持文化团体、专业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早茶文化研究,挖掘、整理、展示早茶历史文献、民风民俗、典故传说等文化遗产,创作吴忠早茶文化相关影视、文艺、出版物等文化产品,提升早茶文化内涵,厚植吴忠早茶文化根基。
支持早茶经营者挖掘、整理、讲好门店特色餐品和早茶故事,推动传统历史文化元素植入早茶产业。
十六、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举办名店、名师、名品评比及民间传统美食会展等各类节会活动,办好每年一届的吴忠早茶文化节系列活动,推进地区间早茶产业的交流、互鉴与合作,提升吴忠早茶文化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力。
十七、市、县级宣传文化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媒介资源,加强早茶文化宣传推广,提升早茶文化传播能力。
鼓励早茶经营者和社会力量开展体验式、互动式早茶产品、制作工艺等宣传展示。
十八、倡导文明健康的早茶饮食风尚。鼓励早茶经营者推广小份餐、半份菜等适量餐食,倡导按需点餐、营养配餐、光盘消费。鼓励早茶经营者联合爱心团体和人士,面向环卫工人、残疾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定群体提供爱心早茶。
十九、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早茶产业发展,共同创造“我为早茶产业做贡献”的社会环境。
鼓励全社会涵养对外来消费者礼让、包容的城市文明,为早茶文化健康持续发展创造友好人文环境。
本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