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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2022年度征兵政策公告

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军营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一座锻炼人才的大熔炉。当兵的历史是一笔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参军报国既是磨砺人生、实现理想抱负的重要途径,更是热爱祖国的高尚行为。选择了军营,就选择了光荣,就选择了责任!

入伍基本条件

报名时间:男兵上半年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2月10日18时,下半年报名时间为12月1日至8月10日18时;女兵上半年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10日18时,下半年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8月10日18时。

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入伍。年龄为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

女兵征集对象: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17.5≤BMI<30,女性17≤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色弱不合格。

有以下身体情况,不合格:


1、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
2、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

3、骨、关节、滑囊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廊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

4、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

5、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  

6、面颈部纹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纹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纹身,男性纹眉、纹眼线、纹唇,女性纹唇;

7、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茵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

8、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艾滋病病毒(HIV1+2)抗体检测阳性,尿液毒品检测阳性。

应征入伍程序

男兵征集程序:

(一)网上报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 gfbzb. gov. 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大学生,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二)初审初检。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根据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历证书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应征地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预征对象。

(三)体格检查和政治初审。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应征青年,应征青年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参加体格检查,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将同步展开政治考核工作。

(四)走访调查。政治考核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应征青年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五)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六)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七)批准入伍。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应征青年凭《入伍通知书》办理享受义务兵优待等手续,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女兵征集程序:

(一)网上报名。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2月16日、8月16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大学生,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审核表》《登记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二)初审初检。女青年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毕业证书(在校生持学生证)、身份证等,按兵役机关通知参加初审初检。

(三)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初审初检合格,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身份证,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四)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根据兵役机关通知,将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交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

(五)预定新兵。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考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在省、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六)批准入伍。经公示无举报或被举报查证不属实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户口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应征青年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保留学籍、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大学生,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

实行学费补偿代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在校期间己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

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资助程序:第一步,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第二步,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第三步,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第四步,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

可直接选拔为军官:提干的具体条件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二本以上的毕业生士兵;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三本毕业生、在服役期间担任班长或副班长,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的士兵。

报考军校优先:在校生士兵报考军校,执行普通士兵考学有关政策,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士兵报考军校,安排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专升本),录入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

选取士官优先:一是优先选取。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士兵,根据个人意愿,首次选取士官实行“直通车”的办法直接选取;符合选取条件但编制岗位受限的,由上一级机关调整到编制岗位空缺的单位选取;大学生士官本人自愿长期服役且胜任本职、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可以服役满中级士官的最高服役年限(16年)。二是培养使用。符合士官选取、提干基本条件的大学生士兵,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后,由旅(团)级单位确定为培养对象,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班长骨干;经本人申请、组织推荐,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以免试进入士官学校学习1年,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三是规范待遇。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参照从地方直招士官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

津贴和工资待遇:士兵除享受食、宿、服装、医疗、保险等各项保障外,还发放津贴和工资。此外,退役时发放退役补助费,总体待遇高于地方平均水平。

就业报到优先: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选择重新就业的可以根据霈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退役安置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役期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

国家规定,边疆、民族地区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招录符合职位要求、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

用人单位应及时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尽快安排上岗,依法合理确定工资福利,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保证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同等待遇,军龄10年以上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享受国家扶持就业方面其它优惠政策。

自治区及吴忠市征兵配套优惠政策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宁夏军区《关于贯彻落实新<兵役法>进—步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宁党发〔2012〕14号)摘要:

(一)落实重点安置政策。对《兵役法》明确的四类重点安置人员(服现役满12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烈士子女、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当年接收、当年计划、当年安置。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参照4万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二)行政事业单位优先录用。退役士兵服役经历等同基层工作经历。报考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聘用。在每年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确定一定名额比例进行定向招考和聘用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在录用补充基层专武干部时,必须从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中产生。

(三)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对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每人可向当地支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合伙人须是退役士兵)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自治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有关规定执行。

(四)提供教育培训条件。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20分。烈士子女、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或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合格,报考自治区所属院校的,分别加20分、10分,在同等条件可优先复试录取。对退役士兵免费进行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其提供就业指导。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优抚工作的政策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4〕60号)摘要:

(一)在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根据招考名额和岗位资格条件、大学生退役士兵具体情况,每年确定一定比例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考、招聘。

(二)各县(市、区)所属乡镇(街道)招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时,原则上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定向招录。

(三)自主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安置地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及其家庭,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保障。

(五)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的,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在部队获得优秀士兵、受到嘉奖,本人提出调整专业,在学校无违纪违法行为的,允许其转入本校同批次专业;荣获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奖励的,原是专科生的,毕业后可免试升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所在学校报自治区教育厅,统筹安排到自治区内其他高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七)自治区内大型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每年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不少于5%的工作岗位安置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大学生士兵。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被行政、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其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入工龄。

自治区人民政府、宁夏军区《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征集高素质兵员激励政策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18〕 7号)摘要:

(一)自治区公务员考试录用中,从我区入伍、服役满且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职位,同大学生村官等“三项目”人员共享15%的公务员招录计划。


(二)自2018年起,自治区对由我区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增发一次性经济补助。

吴忠市人民政府、吴忠军分区《关于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征集高素质兵员激励政策的实施意见》(吴政发(2019)35号)摘要:

(一)吴忠市及各县(市、区)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从我市入伍、服役期满且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含退役复学毕业生),同“三项目”人员共享15% 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计划。 

(二)自2018年起,自治区对区内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增发一次性经济补助。吴忠市对由我市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再增发一次性经济补助。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军区动员局《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宁退役军人发〔2021〕85号)摘要:

(一)从2021年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实行全区统一,按照每人每年2.2万元定额标准发放。在此基础上,对赴新疆、西藏等高原地区部队服役的高原兵每人每年增发1万元,大学本科学历义务兵每人每年增发0.8万元,大学专科学历义务兵每人每年增发0.6万元。

(二)家庭优待金发放时间从批准入伍时间开始计算,每服役满6个月义务兵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三)从2022年1月1日起退役的自主就业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由40000元提高至42160元。今后,此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适度进行调整。

吴忠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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