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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拟推荐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

吴忠市拟推荐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

(2022年1月27日)

根据工作要求,吴忠市拟推荐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现公示如下:

1、吴忠市红寺堡区

2、吴忠市青铜峡市

3、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4、盐池县花马池镇

5、同心县第四中学

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2月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推荐对象的问题或线索,请以电话、信函或来访的方式向市委统战部举报。来信请寄吴忠市行政中心825室(邮政编码:751100)。举报话:0953-2131007,2039187。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市委统战部办公室825室。受理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的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市委统战部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被举报人的推荐对象资格。

中共吴忠市委统一战线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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