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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第二届道德模范】刘文香:在基层一线奔忙的“法治带头人”

白衬衫、黑西裤,一头干净的短发,将佩戴上工牌、党徽……盐池县盐州路街道振兴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刘文香在一通通电话中开始了忙碌的一天。 

刘文香虽然年纪不大,却从2014成为振兴社区的“当家人”起,便以“大妈”自居。“社区大妈本身就给人一种亲切感,对社区工作者来说,与居民之间的这种亲切感尤其重要。”她说。在刘文香心中,每一户居民的心声也都是她内心放不下的牵挂。正是因为这份责任感,在基层社区工作实践中,她把依法治理作为抓手,运用法治思维管理社区事务,全面提升社区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最终,她得到了社区居民的广泛认可,也获得了诸多荣誉,先后获评吴忠市第二届道德模范、 “三八红旗手”“社区服务之星”等多项荣誉。振兴社区也先后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法律进社区示范点”、“五星级和谐社区”等荣誉称号。

走进社区、授课分享、普法演出……这些年来,刘文香用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法治理念“润物细无声”地深植群众内心。

伴随这一切变化的,还有振兴社区居民群众法治意识的极大提高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加强。为让普法工作在振兴社区落地生根,她建立康泰网格党群服务站,推广居民自治管理经验。指导小区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启动法官村官双助理工作机制,使社区与居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

端午节将至,这几天刘文香忙得紧,一会去看《民法典》宣传资料制作的怎样?一会去审核普法文艺演出的节目……这几年,刘文香以“相约振兴 月月走亲”系列文化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进小区、普法文艺演出进社区等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营造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

作为基层治理的直接参与者,刘文香深知社区建设重在居民,她积极探索,带领网格员每周二、五集中走访辖区内各小区,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形成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的良好氛围。社区每年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盛世华庭小区三号楼4单元102室业主郭先生曾因房屋地基回填土下陷,与开发商发生矛盾,在刘文香的妥善处理下,他的问题得了解决,提及此事,他说:“刘书记把百姓的事,一件件当成自家事,让我们居民的归属感更强。”

“社区要稳定发展,法治不能缺席。作为一名普通的普法宣传员,我将继续做普法道路上的守护者,让人人懂法守法。”刘文香如是说道。(记者 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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