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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牺牲,年仅34岁 宁夏公安厅追记兰伟同志个人一等功

近日,经公安部批准,自治区公安厅追记因公牺牲的泾源县公安局黄花派出所原副所长兰伟同志个人一等功。10月28日,自治区公安厅有关领导到灵武市看望慰问兰伟同志的家属,送去深切关爱和诚挚问候。 

2019年11月24日,兰伟在参加全区公安机关政治轮训期间,因突发疾病,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34岁。病发时他还不忘警察誓言,把便利让给群众排队挂号,最终倒在医院的走廊上。公安部、公安厅先后向固原市公安局发出唁电,对兰伟不幸殉职表示沉痛哀悼,对兰伟参加工作以来扎根基层、忠诚履职、干净担当的精神给予充分肯定,指出他各项工作成绩优异,是80后民警的优秀代表。在慰问兰伟家属的同时,各级组织积极关心关爱其亲属生活,尽力帮助解决家庭实际困难。 

“非常感谢党和政府还有公安机关对我们的关心和照顾,帮助协调解决工作调动和孩子落户上学的事情,感谢泾源和灵武两地公安局所做的一切!”兰伟的妻子姚月婷说。  (记者  吴彩华  实习生   祁晓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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